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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为提高城区道路通行效率,保障交通安全、顺畅,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公安交管部门拟采取如下措施: 一、针对高峰时段左转车流量较大问题,拟在济水大街交沁园路西口,采取借道通行措施。通过拆除部分道路中央隔离栏、完善交通信号设施、施划交通标线等,在道路中心线北侧设置由西向北借道左转车道,届时,左转车辆可按照信号灯和交通标线指示予以借道左转通行。 同时,该路口设置为借道通行后,通行方式将从之前先放直行车辆、后放左转车辆,调整为先放左转车辆、后放直行车辆。请驾驶员朋友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二、针对路口道路易堵塞问题,拟在部分路口施划黄色网格标线。禁止一切过往车辆在网格区域内予以停放,包括等候交通信号放行的车辆均不得占用网格区域。对于违反该标线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特此公告 济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3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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