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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警故事】守护群众钱袋子!济源公安破获一起信用卡盗刷案件
随着移动支付普及,信用卡已成为大众日常消费的重要工具,但盗刷手段也随之不断翻新。 在“5·15”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来临之际,济源示范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聚焦群众关切,成功破获一起信用卡盗刷案件,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 普法课堂: 一、盗刷他人银行卡属违法行为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拾得他人银行卡后,无论是在ATM机上转账取现,还是在POS机上"盗刷",均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拾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持卡人名义提取现金并占为己有,且拒不归还,数额较大的,其行为就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二、银行卡丢失被盗刷怎么办? 日常生活中,像当事人一样遭遇银行卡丢失并被他人盗刷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妥善保管银行卡,特别是支持无卡无密交易的信用卡,用防窥贴纸盖住卡片背面后三位安全码(自己牢记即可);切勿将密码设置成生日、简单序列号等易被猜测的数字;切勿将密码等信息写在或贴在银行卡上。 一旦发现银行卡丢失,应当第一时间挂失,可通过银行客服电话、手机银行等渠道快速办理。发现卡内资金被盗刷,请立即报警处理,及时挽回损失。拾获他人银行卡,应主动交还失主或送至发卡银行,切勿贪图小利而触犯法律。 济源公安将继续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呼吁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和谐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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