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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示范区公安局开展市场主体对公安机关营商环境满意度评价活动
字体[ ] 【日 期:2022-10-28 】 来 源:   来源:公安局【视力保护色: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示范区党工委、示范区管委会关于打造全省最优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进一步畅通公安机关与办事群众、市场主体沟通渠道,倒逼各级公安机关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职尽责,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提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着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开展市场主体对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满意度评价活动”。

一、做到“四个坚持”服务市场主体。坚持问需于企。进企业门、认企业人、理企业事、帮企业忙,构建“亲”“清”警企关系,主动听取企业合理诉求和意见建议,了解企业家所、所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精准施策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开展市场主体对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满意度评价活动”活动的重点,积极主动梳理企业需要公安机关解决的主要问题,立即办、就地办、主动办,逐项破题解扣。坚持法治思维。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严打涉企违法犯罪,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坚持优良作风。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纾困惠企出实招、见实效,确保各项措施直接惠及市场主体,让企业和企业家切实感受到公安机关“平时无事不扰、用时无处不在,遇事不推、有事解决,说到做到、服务周到”的作风

二、着力“七项内容”广开纳谏评价渠道履行职责方面:是否做到依法依规办事、公正文明执法,是否存在有案不立执法办案久拖不决、执法不公、徇私舞弊而人为设置障碍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在履职过程中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收回扣、拿红包”等问题。服务质量方面:是否树立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是否做到想群众所想,办群众所需,是否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态度方面:是否做到主动热情、优质高效、细致周到,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对群众态度冷漠问题;是否存在作风粗暴、搪塞应付、推诿扯皮、疲沓拖拉、效率低下、故意刁难群众等问题。政务公开方面:是否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是否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服务承诺、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是否建立科学合理、便于监督的公开机制。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做到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是否存在以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等问题,是否存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不廉洁行为,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等问题,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现象。接处警方面:是否严格按照1、3、5”分钟响应处置要求到达现场处置,是否存在接出(处)警态度不好、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现象。企业周边环境治安方面:是否对全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及企业周边环境存在问题开展整治,是否对企业反映的治安安全等问题开展整治。

三、抓整改落实精准监督问责。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站在服务对象的立场和角度,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深入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到人,确保问题得到落实,力争在全区场主体对部门营商环境满意度评价中取得好的名次精准监督问责。督察部门建立问题线索落实倒查机制,定期将收集的企业反复投诉、问题拖而不决、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服务窗口服务态度差、侵害企业及群众利益,以及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引导广大民警树立改进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的强烈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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