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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示范区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犯罪
今年以来,济源示范区公安局会同自然资源、河务、水利等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昆仑2023”和打击非法采矿废弃矿山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对石料、砂砾石开采加工重点区域联合巡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开采犯罪活动,先后对非法采矿的乔某、任某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破获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有效保护了国家矿产资源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侦破乔某非法采矿案 今年9月份,公安机关根据有关部门移交线索,侦破一起发生在我市五龙口镇的非法采矿案。 经查,去年以来,该镇居民乔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北官庄村开采石料,先后三次因非法采矿受到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之规定,乔某在两年内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其行为已涉嫌非法采矿罪,示范区公安局立即对该案立案侦查。9月26日,犯罪嫌疑人乔某(男,65岁)主动投案。目前,犯罪嫌疑人乔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侦破任某等人非法采矿案 去年8月份,示范区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侦破一起发生在我市克井镇的非法采矿案。 去年8月份,示范区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侦破一起发生在我市克井镇的非法采矿案。经查,去年3月份,任某等3人在未经自然资源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以平整土地造地为由,非法采挖克井镇某村耕地下的砂砾石并销售牟利。后经省自然资源部门鉴定,任某等人非法采矿共造成价值38万余元的矿产资源被破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之规定,涉嫌非法采矿罪。同年9月,犯罪嫌疑人任某(男,34岁)等3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今年6月份,示范区公安局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8月份,任某等3人因犯非法采矿罪,分别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行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安局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8月份,任某等3人因犯非法采矿罪,分别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行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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