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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认张欢欢、李永利二人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见义勇为人员确认工作机制》规定,经济源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评定,拟确认张欢欢、李永利二人的救人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9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可来访、来电、来函反映。 联系电话:0391-6855105、18790028519 联系地址:济源市黄河大道110号 附件:张欢欢、李永利二人事迹材料 济源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5年5月22日 附件:张欢欢、李永利二人事迹材料 张欢欢,男,汉族,1986年11月生,济源市大峪镇桥沟村居民。 李永利,男,汉族,1975年3月生,济源市大峪镇桥沟村居民。 2025年4月22日15时许,张欢欢在坡头镇泰山村段的小浪底太空露营地西区务工时,突然听到呼救声。他发现距岸边约50米处的黄河中,一名女子在湍急的水流中时隐时现,情况危急,张欢欢立即电话叫来在附近务工的李永利,两人迅速脱掉衣服,先后跳入黄河施救。当时黄河水流速度达2-2.5米/秒,水温仅9℃,水深6-7米,冰冷的河水和复杂的水情给救援带来极大挑战。张欢欢、李永利凭借顽强的毅力奋力游向落水者,靠近后,两人一左一右拉住其手臂,一边安抚情绪、稳定其身体,一边调整呼吸,逆着水流艰难向岸边游去。抵达岸边时,两人已筋疲力尽,但仍咬牙坚持将落水者安全救上岸。经现场查看,落水者生命体征平稳,随后被120救护人员送往医院进一步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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