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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首批电动摩托车上牌照了!
字体[ ] 【日 期:2023-06-30 】 来 源:   来源:公安局【视力保护色:          】

新国标

把各类符合标准且允许上道路行驶的电动“二轮车”

分为三类: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

近日,我市按照新国标对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纳入了机动车管理,并上了对应的机动车牌照。

电动轻便摩托车上蓝色机动车号牌,电动摩托车上黄色机动车牌照

其实不少车主的电动二轮车

电动摩托车而非电动自行车

电动摩托车要按照机动车管理登记上牌

那么

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二轮摩托车的

区别在哪里?

一起来了解!

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不难区别

各位市民朋友在购车时

一定要仔细分辨车辆选择适合自己的车型

保留好车辆凭证及时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一、车辆类型不同
    1、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

2、电动二轮摩托车、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二、外观不同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必须有脚踏骑行功能,电动摩托车没有脚踏骑行功能强制要求。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必须有脚踏骑行功能,电动摩托车没有脚踏骑行功能强制要求。

三、合格证不同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需要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标准并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证(CCC)证书,合格证式样如下:

电动自行车合格证

电动(轻便)摩托车需要符合GB/T24158-2018《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合格证式样如下:

电动二轮摩托车合格证

四、号牌种类、样式不同

▲ 电动自行车号牌

绿牌为符合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国标电动自行车所上的牌照;过渡期号牌为非国标两轮电动车临时悬挂使用的牌照。以上两种号牌的车辆不需要年检。

▲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是全国统一的轻便摩托车号牌(蓝牌)

▲电动摩托车是全国统一的普通摩托车号牌(黄牌)

以上两类都是符合国标(GB/T24158-2018)的两轮摩托车号牌。车辆要定期进行年检。

五、驾驶的年龄限制和资格要求不同
    1、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无须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乘时需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2、驾驶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必须取得准驾车型为F或E或D的机动车驾驶证,驾乘时需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3、驾驶电动二轮摩托车必须取得准驾车型为D或E的机动车驾驶证,驾乘时需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六、注册登记程序、提交凭证不同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上牌所需资料申请非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应当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

(三)车辆产品合格证。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上牌需要资料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办理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号牌,需要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考取相应的摩托车驾驶证方能上道路行驶。

七、处罚类型及法律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机动车行驶时,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戴安全头盔。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对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行驶的,处二百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对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行驶的,处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对驾驶未悬挂号牌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处二百元罚款,扣留机动车。

济源交警提醒您:

一、驾乘摩托车、电动车都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二、公安交管部门将在各大路口依法严查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

三、因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被查的电动车,属于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公安交警将进行劝导教育;属于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公安交警将依法采取扣留车辆、处罚等措施;

四、对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人员,将通报其所在镇办、单位,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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