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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因抢“烟卡”来到派出所......
近来
“烟卡”游戏引发矛盾
因“烟卡”游戏 导致好朋友发生矛盾 然而 烟卡的危害远不止于此 (一)影响学习。学生沉迷于“烟卡”游戏,可能会将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浪费在搜集和制做卡片、聚集玩游戏上,从而产生上课不认真听讲、不按时完成作业等情况,导致学习成绩下降、日常作息紊乱,甚至出现厌学心理。 (二)危害身心健康。我国广告法严禁烟草广告,旨在保护公众免受烟草危害。然而,“烟卡”游戏却成为变相传播烟草信息的载体,学生在游戏中会大量接触到吸烟的信息,从而对吸烟产生好奇心,这会潜移默化地危害学生的身心健康。 (三)滋生不良行为。在收集“烟卡”的过程中,孩子们会了解到烟的品牌和价格,收集的“烟卡”还有等级区分,香烟的价格越高,所对应的烟盒制成的“烟卡”等级就越高。“烟卡”游戏有变相赌博的风险,为了收集更多烟卡,孩子们可能会出现偷偷购买香烟、随意向他人索要、乱翻垃圾桶等不良行为,情节严重的会出现赊账、偷盗、赌博等违法行为。 警方提示 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售卖“烟卡”属于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烟卡”本身是香烟制品的一部分,“烟卡”所携带的商标本身代表了相关的烟草品牌,因此商家不可向学生销售“烟卡”。 如果商家擅自将带有商标的烟盒进行印刷销售,涉嫌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四)项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商家私自印制烟草注册商标并制作成“烟卡”出售,则侵害了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是一种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条规定,烟草制品商标标识必须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非指定的企业不得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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