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085/2023-00401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公安局
发文字号:
济公通【150】号
标  题:
关于积极配合做好2023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11-07
发布日期:
2023-11-13
关于积极配合做好2023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近日,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国艾办函(202315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安部就配合做好第36个“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活动做出专门部署。根据省厅有关通知,现将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主动抓好落实。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结合实际,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推进工作开展。

二、突出重点,紧扣主题推进工作。要紧密结合年末治安特点,依法严厉查处卖淫嫖娼、非法采供血、营利性陪侍等违法犯罪活动,努力阻断艾滋病的传播渠道。加强对歌舞娱乐等场所、行业从业人员及对务工流动人员的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通过正确的行为干预,规范高危人群行为,抵御艾滋病的侵害。

三、多措并举,有效提升宣传效果。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渠道,开展艾滋病知识宣传和感染风险警示教育,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艾滋病危害,掌握预防知识,消除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加强对一些执勤民警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民警防护能力和水平。


附件: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2023年11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底部栏目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公安局 电话:0391-6693389

地址: 济源黄河大道中段110号 备案号: 豫ICP备2022022138号-1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47号 网站标识码:4190010040